关于开展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讲师团成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16-06-08 00:00 作者: 点击数: |
高等学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各学科组: 为加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间的合作与交流、推动示范中心建设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发挥国家级示范中心的示范辐射作用,推广各示范中心先进的教学理念和实验教学改革成果,促进示范中心优质资源共享与应用培训。经高等学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联席会工委会)2015年第1次会议研究决定在各学科组中开展联席会讲师团成员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各学科组遴选一批实验教学理念先进、实验教学改革成果丰富、具有高尚师德师风的专家成为联席会讲师团成员,被推荐人选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岁(1950年1月1日后出生),活跃在教学、科研一线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在国内著名高校担任教授职务; 2、 获得过“国家级教学名师”称号; 3、 获得过“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4、 获得过省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等。 二、推荐方式: 各学科组经初选后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讲师团成员推荐表》和《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讲师团成员推荐统计表》纸制版、电子版文档提交至联席会。由联席会工委会成员投票表决,并公示最终名单,公示期10天。 三、讲师团成员职责 1、 推广示范中心实验教学先进理念,促进实验教学改革成果共享; 2、 高等学校实验教师队伍培训; 3、 高等学校实验教学能力评价; 4、 协助联系会完成教育部高教司安排的其他工作等。 四、推荐截止时间:2016年7月15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雪蕾 联系电话:010-62758468 E-mail: lianxihui@pku.edu.cn 邮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综合行政4号楼405室 邮编:100871 附件:1.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讲师团成员推荐表 2.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讲师团成员推荐统计表 高等学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 2016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