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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08-04-25 00:00 作者: 点击数: |
武大教函[2008] 035号 各学院(系): 教学检查是教学工作中的一项重要的常规性工作,也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第10-12周为期中教学检查时间,第15—16周为毕业论文答辩集中检查时间。本学期教学检查仍然坚持全面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针,教学检查工作的组织情况作为院系本科教学状态评估的参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内容 (一)期中教学检查 经研究,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将重点检查教学运行中的实践教学环节,具体包括: 1、实验课授课情况 2、实验教学中心开放情况 3、毕业论文选题和毕业论文指导情况 4、课程实习、生产实习(见习)和毕业实习情况 5、实习基地建设情况 6、实践教学经费落实情况 7、大学生科研和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进展和学院配套情况 (二)答辩工作检查 重点检查答辩工作组织、论文答辩质量和论文答辩效果。 二 工作要求 第10-11周:各学院组织期中教学检查自查工作,于5月20日以前将自查小结交教务部实践办。自查小结包括以下两个方面内容: 1)依据《武汉大学本科实验教学管理规定(试行)》、《武汉大学本科生教学实习管理办法》、《武汉大学本科培养方案》总结执行情况; 2)实践教学各个环节采取的新举措、取得的新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2、第12周:教务部对各学院(系)进行抽查。 3、第15-16周:教务部对各学院(系)答辩工作进行集中抽查(其它时间的论文答辩,教务部视情况另行安排抽查)。 武汉大学教务部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