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1年信息化建设项目需求的通知 |
时间:2020-11-11 10:00 作者:经管院实验与信息中心 点击数: |
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武汉大学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为科学合理编制学校信息化建设预算,切实加强学校信息化建设“三个统筹”(统筹规划布局、统筹技术标准、统筹项目实施),全面推进学校信息化建设高质量发展,学校对2021年度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的信息化软件系统项目立项继续采取集中申报审核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由学校各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牵头负责的,为满足业务工作和服务师生需要而立项的各类信息化软件系统建设,含新建、续建和升级等。 二、申报原则 学校信息化软件系统项目实行集中申报、统筹管理,经专家论证审核通过后纳入年度建设项目库,原则上只有纳入建设项目库的项目才予以支持建设。各申报单位应聚焦“两个提升”(提升科学管理、提升师生体验),充分考虑实用性、可操作性和创新性,认真做好前期调研,科学合理申报,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 三、工作要求 1.认真梳理好申报项目业务需求。切实做好相关建设项目的需求调研、可行性分析和前期准备工作,确保获批项目能按申报计划顺利推进。 2.认真梳理好相关业务数据。遵循“资源整合、集约共享”的原则,理顺校级共享主数据及跨部门交换数据,做好数据共享交换对接。 3.认真梳理好相关业务流程。在全生命周期业务流程原则的基础上,全面梳理系统所涉及业务的各类流程,形成完整的业务流程。 4.加快推进在建未完成项目建设。如因需求变化等原因需调整或终止项目的,要及时与信息中心沟通并提交书面报告材料。 四、注意事项 1.如涉及移动端应用需求,应当以微服务的形式实现,并集成到学校“智慧珞珈APP”中。原则上各单位不得新建独立移动应用。 2.“珞珈云”是统一承载校内各类信息系统的云平台,各单位建设的系统及数据库原则上应在“珞珈云”云平台上部署。 3.此前已在建但尚未完成的项目,本次无需重新申报。 各单位要认真分析自身建设需求,进行充分调研论证,通过学校“网上办事大厅”,在线填写“2021年度软件项目需求”流程,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于2020年11月20日前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 联系人:金炜 电话: 68772086 李峰 电话: 68776759 信息中心 2020年1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