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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公告

关于学院图书分馆自主学习中心内严禁占座和存放个人物品的通知

时间:2024-06-07 08:44  作者:经管院实验与信息中心  点击数:


 

学院图书分馆自主学习中心是全院师生共享共用的公共资源。为合理配置中心资源,提高中心使用效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同学们做好学习规划,只带必要的学习资料与用品进入中心学习。

2.自觉遵守“一人一位,预约就坐,人走物走,座留他人”的规则,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占座行为。

3.使用中心时要遵守《武汉大学教室管理办法》规定,爱护室内设备设施,严禁在桌椅上粘贴壁纸、乱涂乱画、乱拆乱卸,不得擅自挪动中心内的桌椅。

4.学院将在每天晚上闭馆后,清理中心内的留存物品,暂时统一放置于指定临时存放处。占座及留存物品如有丢失或者损坏,皆由占座者自负。

5.对恶意占座、不遵守统一管理以及其他有损大学生形象和社会公德的行为,学院将根据相关制度严肃处理。

如存在长期占座留存物品的同学,请于615日前及时清理个人物品。逾期仍未清理的,按第4条执行。

特此通知



 

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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