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社会实践总结 |
时间:2007-06-06 00:00 作者: 点击数: |
实践教学包括实验、实习、社会实践、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教学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重要教学环节。为此总结我院实践教学的典型经验如下: 一、切实执行社会实践教学相关规定 为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学院制定了相应的《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生实习管理条例》、《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实验教学管理条例》、《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实践教学管理条例》、《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管理条例》等管理文件并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组织社会实践教学。 二、领导重视,狠抓质量 学院领导重视社会实践教学,学院分管院长亲自抓,对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专题研究,及时解决。各专业成立由系主任任组长的社会实践教学指导小组,指导本科生的社会实践教学活动。 三、制定完善的社会实践的大纲 学院组织各专业制定完善的教学大纲,明确社会实践教学的目的,基于社会实践教学的目的,制定合理的社会实践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四、指定经验丰富的教师作为社会实践教学指导老师 确定实践教学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由教学经验丰富,对工作流程较熟悉,有一定组织领导能力的教师担任。 五、做好社会实践教学的动员工作 实践教学前向学生进行学习动员,讲明社会实践教学目的及要求,宣布纪律,进行安全教育,并组织讨论。 六、加强社会实践考核 为使广大学生提高认识,重视并积极参加实践教学活动,我们加强了实践教学的考核工作,将参加实践教学列入学生课程考核范围。规定每个学生在参加实践教学活动之后,完成的实验或调查报告等,由指导实践教学活动的教师批阅、评定成绩。成绩作为形成性考核的一部分记入课程总成绩。 七、实行灵活的实践教学 由于各专业及学生的情况不同,学院实行灵活的实践教学管理,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学生的需求,由学生自行联系实践教学地点,分散实践教学,发挥每个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宏观指导和检查考核。 八、做好总结工作 实践教学结束后学院、系所要召开实践教学总结会议,听取指导教师的汇报,作好实践教学的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