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贸易专业实践教学大纲 |
时间:2007-06-13 00:00 作者: 点击数: |
目的与意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一步加深学生对书本知识的理解与掌握,进一步了解贸易实践中的一些新的动向,为毕业选取题方向的确定提实践依据,为今后找工作提供实践平台。 要求:学生认真选择具体的实践教学计划中所确定的具体内容,并认真实施。写出内容详实的实践报告或调查报告。教师认真指导,并对学生的实践情况作出综合评价。 具本内容:(以下内容不是学生必须完成的所有内容,学生可以据自己的兴趣从以下内容中进行选择): 第一专题实践:跨国公司对华贸易与投资情况调查 第二专题实践:跨国公司在湖北省的投资情况 第三专题实践:跨国公司在中国投资,特别是在湖北省的情况 第四专题实践:合资企业合资战略情况调查与分析 第五专题实践:出口型中小企业出口活力的机制 第六专题实践:出口型中小企业出口中面临的主要贸易障碍 反倾销、劳工标准、技术标准、产品责任风险。 第七专题实践:国际贸易中的付款方式的具体业务流程 第八专题实践:信用证付款方式特别注意的问题 第九专题实践:企业融资的具体手段与方式 第十专题实践:企业债券、股票的具体交易 第十一专题实践:企业融资方式创新 第十二专题:跨国公司在中国实施知识资产商务战略的情况
二、保险专业实习、实践教学大纲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业务实习,了解保险公司的业务流程,掌握主要业务部门的工作性质及其与其他部门的相互关系,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并初步掌握保险展业、承保、防灾防损以及保险理赔的具体内容和步骤。 对于业务实习,要求保险公司指派专人进行分组指导,在每次实习结束后写出详细鉴定(包括实习表现、能力提高的具体指标)。展业实习和理赔实习必须到现场,其中,理赔实习必须现场查勘一次,展业实习必须签发保单一次或者现场展业5次。 实习内容与形式: 1.保险公司业务流程:8学时,其中,保险公司业务人员课堂讲授2学时,保险公司现场考察6学时。 2.保险展业实践:15天,暑期保险公司业务实习。 3.保险防灾防损:8学时,保险公司业务人员课堂讲授2学时,保险公司现场考察6学时。 4.保险理赔实践:15天,暑期保险公司业务实习。 实习地点和时间分配: 第一次和第三次实习在武汉市区的保险公司进行,具体时间为第四学期和第五学期,每次实习时间10学时(含交流)。第二次和第四次在暑期进行,分散于各地的保险公司(由教学主任负责联系)。 成绩考核的内容和方法: 内容:实习深入程度、表现、收获。 方法:(1)实习交流演讲,(2)暑期实习报告和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