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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专职人员培训制度 |
时间:2007-06-06 00:00 作者: 点击数: |
为了提高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人员的实验教学、实验技术、管理水平和综合素质,必须重视对实验教学中心专职人员的培训,力行培训制度化,提倡终身教育,鼓励职工自学,利用业余时间扩充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能力。相应规定如下: 1. 新上岗的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参加学校人事部门组织的集中培训,学习、了解学校有关政策、文件精神;要学习、掌握经济与管理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和各单项实验室的各项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岗位职责。 2. 进实验室后,学习并熟知本实验室的实验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实验教材内容等,最好跟班听一轮实验课,教师指导实验前必须认真做预备实验,实验技术人员至少要做一遍本实验室开设的所有实验。要指定一位经验较丰富、水平较高的老实验技术人员传、帮、带,直到其能够独立工作。 3. 为了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必须参与实验教学改革的讨论与实践,撰写教学改革或实验室管理方面的文章,中心有计划组织到兄弟院校参观、考察和学习。 4. 根据需要参加与本实验课有关的大型仪器使用、维修培训班和计算机软件使用培训班。经常进行专业技能的培训,力求能做好实验室日常的维修工作。 5. 为了保证实验队伍的相对稳定,必须在本岗位工作两年以后,在本人表现突出和实验室工作允许的情况下,鼓励报考在职研究生 (按照学校有关规定)。 6. 参加岗位培训要有计划、有目标、有考核,要有书面汇报材料。经培训后,在工作中表现突出者将给予奖励并作为提职、晋级的依据。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06年10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