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学中心举行博士生安全知识系列培训

发布日期:2015年12月16日 00:00  点击量:

  为增强使用开放实验室席位博士生的安全管理意识,确保人身、财产和网络信息安全,实验教学中心近期有针对性的举行了安全知识系列培训。

  系列培训包括召开安全管理知识理论培训和现场演示两部分。

  安全管理理论培训于11月17日举行, 40余名博士生参加培训。实验中心主任张东祥作了《提高实验资源使用效率,确保人身财产安全》的发言,从实验室席位分配、使用和安全管理等方面作了说明,并提出要求。博士生实验室主管老师许云就水、电、火灾等不同事故的应急处理方式作了补充。张东祥最后提醒同学们,在事故发生时一定要善于自我保护,迅速、有序逃离事故现场,在保障自我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第一时间报警,并力所能及地进行妥当的应急处理。

  12月15日下午,实验教学中心邀请新城物业保安队王松碧队长就灭火器使用知识和方法进行了现场讲解和演示。30多名博士生依次动手操作,王队长对同学们不规范的操作及时指出和纠正。

  同学们基本上都是第一次接受安全知识培训并亲手使用灭火器,觉得很有意义和收获。

  实验教学中心张东祥、徐晓辉、许云、何准和党政办黄立中等老师参加现场演示活动。

  培训结束后,使用开放实验室席位的博士生都签署了安全责任书。(通讯员:张东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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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生实验室使用及安全管理手册(2014.10)】

  一、使用管理要求

  (一)安排上分正式席位和临时席位,使用上统一授权、统一管理、统一要求。

  (二)席位不得擅自转让,如发现违规转让,席位收回。

  (三)打卡考勤,按月统计,出勤不低于60%为合格。一年内,第一次月考勤不合格,提出警告,第二次月考勤不合格则收回席位。

  二、安全管理要求

  (一)与实验中心主任签订安全责任书

  (二)应尽义务

  1.每单元时间(上午、下午、晚上)进出打卡各一次;

  2.卫生值班;

  3.保持室内外整洁;

  4.最后离开者注意关灯和大门;

  5.保管好私人物品,贵重物品请同学们随身携带,晚上不要放置在实验室里;

  6.注意网络信息安全。做到涉密不上网;不在网上发表、传播不负责任言论。

  (三)禁止事项

  1.禁止私自接电线、网线、交换器等;

  2.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包括使用热水壶、电热杯等);

  3.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

  4.禁止携带食物;

  5.禁止在办公楼从事体育运动;

  6.禁止大声喧哗;

  7.禁止关闭公用热水器进水开关。

  (四)应急处理

  1.出现紧急情况应迅速、有序离开危险场所,把生命放在第一位。

  2.及时报警(校园68777110、火警68766119、校医院68766894、物业68753002)。

  3.尽快关闭电源(博士生实验室总电源在打卡机外面电源箱、电热水器电源在热水器旁边墙上)。

  4.火灾事故初发时,应及时使用灭火器灭火,必要时使用灭火器砸碎玻璃门逃生。